近年来,面向空闲时间多、金融知识匮乏的老年人,打着“高利息、高回报”旗帜、以情感需求为诱饵的非法集资屡见不鲜,导致部分老年人财产损失严重。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5、以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近日,安徽合肥警方破获一起以“投资墓地”为噱头,专门骗取老人“养老钱”的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超650万元,被骗老年人多达110余人。
2022年4月份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公司投资墓地被骗数万元不等。经查,程某、季某招募人员,在菜市场、超市门口通过摆设展台、散发传单等方式向老年人推荐“墓地销售”及“墓园投资”项目。程某等人向老年人鼓吹墓地投资利润丰厚,并公开宣称“投资年化利率高达18%-30%”。一些老人面对程某等人的巧舌如簧,失去了戒备心,相信墓地投资可以稳赚不赔,纷纷把自己多年积攒的养老钱交给程某。
一开始,参与“投资”的老人们还可以每月领取利息,但半年后,程某等人就无法兑现承诺,部分老人感觉情况不对,随后开始报案。犯罪嫌疑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通过“投资墓地”进行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
经查,程某在外地农村经营一小型墓地,因位置偏僻墓地销售情况惨淡,于是,程某便打起了“让老年人来投资墓地”的歪主意。近日,程某、季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高密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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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当心!发布于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