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老年公寓由福建省上杭县金秋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山美景奇的龙岩上杭县,东南依紫金公园,西北邻九曲汀江,总规划用地120余亩,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总床位1000余张,为省级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市重点民生项目工程,是海西首座已投入运营的集居住、养护、托管、保健、医疗、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酒店式颐养公寓。
遵循建设“开放式、社区型、居家化”为整体定位的金秋老年公寓,结合中国传统养老理念与孝道文化,创造性地引进酒店现代管理模式与人文理念,使之与养老服务充分融合,尝试建立以孝老爱亲为情感基础,医养结合为保障体系的专业规范服务,打造合乎现代人颐养生活理念满足现代人颐养生活期望的高品质高标准酒店式颐养公寓。
以“明德恒信,爱众亲仁,孝行金秋,共享天伦”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秉承关爱、理解、尊重、感恩的服务理念,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去关爱金秋的每一位长者,用理解与尊重建起心灵沟通的桥梁,构筑情感交流的渠道,让长者们在生活上得到细致周到的照料,在心灵上体会家外之家的慰藉,尊严体面地度过银发年华。我们将以老年公寓为依托,把金秋建设成标杆性的养老服务基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养老服务产品拓展基地,打造养老事业的优质品牌。
服务内容
1、日常服务:为住养人提供日常饮食起居及照料服务
2、医疗服务:24小时护士站服务;个人健康与安全保障管理与服务;个人健康及医疗档案的管理;个人生活管家服务;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提供日常检查、就诊提醒、取送药服务、饮食指导、康复训练、特殊护理等服务;与县级甲等医院联动的就诊服务通道。
3、护理服务:专业护理员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按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日常照料、基础护理、生活护理、专人护理、特级护理等服务。
4、娱乐服务:日常康体养和服务,休闲益智娱乐服务,健身及娱乐场馆项目服务,定期组织各项娱乐活动。
5、营养膳食:专业营养师根据个人口味喜好,健康及营养需求配合当地的人文、气候、地理环境配制养生套餐。
6、接待中心服务:酒店式前台接待服务,一站式办理入住公寓相关事宜。
7、特色服务:管家式贴心服务;候鸟式老人团服务;度假式老人团服务;异地住养服务。
2、医疗服务:24小时护士站服务;个人健康与安全保障管理与服务;个人健康及医疗档案的管理;个人生活管家服务;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提供日常检查、就诊提醒、取送药服务、饮食指导、康复训练、特殊护理等服务;与县级甲等医院联动的就诊服务通道。
3、护理服务:专业护理员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按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日常照料、基础护理、生活护理、专人护理、特级护理等服务。
4、娱乐服务:日常康体养和服务,休闲益智娱乐服务,健身及娱乐场馆项目服务,定期组织各项娱乐活动。
5、营养膳食:专业营养师根据个人口味喜好,健康及营养需求配合当地的人文、气候、地理环境配制养生套餐。
6、接待中心服务:酒店式前台接待服务,一站式办理入住公寓相关事宜。
7、特色服务:管家式贴心服务;候鸟式老人团服务;度假式老人团服务;异地住养服务。
收费项目
公寓类型 户型 床位费(人/月) 基础服务费(人/月) 伙食费(人/月) 管理费(人/月)
养生公寓 双人间 700元 150元 450元 200元
单人包间 1200元 150元 450元 200元
居家公寓 1室1厅1厨1卫1阳台 1800元 400元 刷卡制 400元(套/月)
护理公寓 双人间 1000元 450元
单人包间 1500元 450元
三级护理 300元
二级护理 800元
一级护理 1500元
特殊护理 2000元
专人护理 3000元
养生公寓 双人间 700元 150元 450元 200元
单人包间 1200元 150元 450元 200元
居家公寓 1室1厅1厨1卫1阳台 1800元 400元 刷卡制 400元(套/月)
护理公寓 双人间 1000元 450元
单人包间 1500元 450元
三级护理 300元
二级护理 800元
一级护理 1500元
特殊护理 2000元
专人护理 3000元
入住须知
一、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住养对象为年满50周岁的女性、年满60周岁的男性或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为民营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属非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按商业化养老产业模式运作。其行为主体是有偿提供符合现行养老体系标准的综合服务,不承担无偿赡养社会特 定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三、住养对象(主合同称乙方)必须提供法定托养人(主合同称丙方),并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经确定三方各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入住托养合同方能生效。任何一方故意遗漏个人信 息或有其它隐瞒行为,一经确认所签合同自动作废,为无效合同。
四、乙方及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向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主合同称甲方)业务经理详细了解金秋老年公寓的住养条件、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
五、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到甲方指定医院做入住前体检,并提供个人体检报告单。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老年性痴呆症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疾患者,甲方有权拒绝其入住。对已入住 者甲方有权给予请退并单方解除合同直至追诉其违约责任。
六、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为确保老年公寓正常运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个人行为准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和不文明行为。
七、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甲方将为乙方选定个人生活管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的日常生活提供周到贴切的管家服务。乙方入住期间若有困难,请与甲方选定 的个人生活管家及时进行沟通,个人生活管家将协助乙方解决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
八、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是一个开放式公共社区,丙方作为托养人于甲方若无其他约定,乙方可自由出入公寓去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但每次离开公寓需向个人生活管家请假备案,并在社区保安 室签证进出公寓具体时间。
九、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建有完备的各项娱乐健身设施,除甲方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均可无偿使用。为确保安全,乙方需要健身休闲时,应根据自身条件且在甲方专业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 的健身休闲方式,以免误伤。
十、如无特殊约定,甲、乙、丙三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时,乙方或丙方应先交纳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待乙方正式入住,甲、乙、丙三方同时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合同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合同终止,乙方或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办理退房手续,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当天搬离老年公寓。
二、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为民营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属非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按商业化养老产业模式运作。其行为主体是有偿提供符合现行养老体系标准的综合服务,不承担无偿赡养社会特 定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三、住养对象(主合同称乙方)必须提供法定托养人(主合同称丙方),并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经确定三方各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入住托养合同方能生效。任何一方故意遗漏个人信 息或有其它隐瞒行为,一经确认所签合同自动作废,为无效合同。
四、乙方及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向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主合同称甲方)业务经理详细了解金秋老年公寓的住养条件、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
五、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到甲方指定医院做入住前体检,并提供个人体检报告单。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老年性痴呆症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疾患者,甲方有权拒绝其入住。对已入住 者甲方有权给予请退并单方解除合同直至追诉其违约责任。
六、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为确保老年公寓正常运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个人行为准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和不文明行为。
七、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甲方将为乙方选定个人生活管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的日常生活提供周到贴切的管家服务。乙方入住期间若有困难,请与甲方选定 的个人生活管家及时进行沟通,个人生活管家将协助乙方解决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
八、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是一个开放式公共社区,丙方作为托养人于甲方若无其他约定,乙方可自由出入公寓去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但每次离开公寓需向个人生活管家请假备案,并在社区保安 室签证进出公寓具体时间。
九、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建有完备的各项娱乐健身设施,除甲方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均可无偿使用。为确保安全,乙方需要健身休闲时,应根据自身条件且在甲方专业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 的健身休闲方式,以免误伤。
十、如无特殊约定,甲、乙、丙三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时,乙方或丙方应先交纳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待乙方正式入住,甲、乙、丙三方同时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合同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合同终止,乙方或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办理退房手续,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当天搬离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