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含宁波) 和重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与税延险相比,专属养老保险有以下特色:(1)扩大覆盖范围,保障对象下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将保障对象下沉到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且允许企业为其投保提供缴费支持。(2)投保流程简化,缴费时间灵活。专属养老保险对投保流程进行简化,且缴费时间可以选择年缴、月缴或者不定期缴费,参保人遇到特殊困难时还可以选择缓交。(3)保障责任更加丰富。除了满足养老需求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有身故保险金,同时部分还会针对失能状态给付失能保险金,为被保险人提供失能保障。(4)收益模式更加多样化。试点保险公司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用“双账户”管理模式,提供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不同的投资风格组合,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的需求。

  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展业区域扩至全国。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22年2月末,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7.18万件,累计保费4.72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超过1.2万人。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并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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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逐步扩至全国,取得初步成效发布于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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