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新政,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资料图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主要着力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做好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工作等方面。

  根据方案,我省将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中心,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方案指出,要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护团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超过6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超过75%。

  推进省老年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60%;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开展居家医疗服务。

  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应设置电梯的高层住宅,每个单元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推进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机构、医疗康复建筑、各类服务窗口等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

  另外,方案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我省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交费、取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园、景点免收门票等优待政策。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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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福建将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建高楼应设可容纳担架电梯发布于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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